蔡家沟工业园区是2003年3月经松原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市级工业园区。园区位于扶余县东北部,总体规划面积6平方公里,起步区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园区内硬化路面5.6公里,架设高压线路8千米,设66千伏变电所一座,安装了100门程控电话线路和微波有线电视,建设给排水工程,打三眼深机电井和2千米排水管线,起步区内基本达到了“七通一平”标准。目前,园区内已入驻各类企业21户,主要以水泥、水泥制品、高 档箱板纸等行业为主,85%为水泥建材生产企业,形成了水泥及下游产品延伸的集群框架,其中冀东水泥、金涛纸业、吉山水泥制品等11户规模以上企业产销两旺,效益攀升。
第 一条为全面贯彻吉林省“扩权强县”和大力发展工业集中区的战略思想,实现扩充扶余县经济总量,优化扶余县产业结构,促进扶余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宏伟目标。贯彻落实《扶余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05—2020)》,特制定本文本。
第二条规划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扶余县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扶余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
《扶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扶余县生态经济城市建设规划(2001—2030)》。
第三条规划范围
以北环路(301省道)为中心,南至扶余县建成区边缘,北以北环路向北500米为界,东到102线国道,西至同三高速公路,东西长约8.7公里,南北宽0.5—1.5公里,总面积8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06年
规划近期:至2010年
规划远期:至2020年
第 一章定位、目标与战略
第五条工业集中区发展定位
扶余县工业集中区发展定位为:以农副产品加工、医药、机械制造及化工产业为主的吉林省示范型工业集中区。
第六条总体目标
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城镇风貌塑造,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制造、医药化工、木材加工等产业的发展,规划期末,把扶余县工业集中区建设成为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高度完善,城市景观独具特色,城市环境日趋良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省级示范工业集中区。
第七条目标体系
经济发展战略
1战略重点
一是大力发展食品制造和农畜产品加工业;二是大力发展化工产业;三是发挥交通、区位优势,同长春、哈尔滨等大中城市的大企业、大集团挂靠联合,大力发展机械制造、医药及高新技术产业,努力使工业集中区成为大企业的“配套车间”和高新技术的“试验基地”。
2战略举措
一是项目带动战略,以扩大工业集中区已有项目规模为基础,以加快在建项目的建设速度与发展速度为补充,以吸引更多项目投资为后备,通过项目建设带动工业集中区发展;二是产业集群化发展战略,大力发展食品制造及农畜产品加工、化工产业、木材加工、新兴产业以形成产业集群,通过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实现工业集中区的发展。
第八条空间发展战略
扶余县工业集中区在空间发展上采取梯度推进与连片开发战略,即要充分利用工业集中区与扶余县城区的毗邻优势,先集中连片开发用地条件较好的地块,然后再逐步向外推进,开发建设整个工业集中区。近期则主要是加强工业集中区起步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引导企业入住起步区,做大做强工业集中区的起步区。
第二章发展规模
第九条就业人口规模
工业集中区起步区可容纳就业人口5.12万人,工业集中区可容纳就业人口16.8万人。
第十条居住人口规模
规划工业集中区居住人口规模为4万人。
第十一条用地规模
工业集中区用地规模为8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规模为419.87公顷,居住用地规模为116.87公顷。
第三章总体布局
第十二条布局结构
工业集中区的布局结构为“一轴三区”。
一轴:沿301省道(北环路)的经济发展轴。
三区:西部工业启动区、中部综合服务区和东部发展区。西部工业启动区指同三高速公路和哈大铁路之间的部分,总面积298.62公顷;中部综合服务区位于工业集中区的中部,总面积181.91公顷;东部工业发展区位于中部综合服务区的东部,总面积331.92公顷。
第十三条用地结构(见附表4—1,工业集中区规划用地平衡表)
第十四条主要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依托大九号村和小九号村分为两块,一块布置在工业集中区起步区的西侧,用地面积为21.66公顷;另一块布置在扶余大街与北环路交汇处,扶余大街西侧,总面积116.87公顷。
2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总面积为419.87公顷,其中二类工业用地总面积约311.28公顷,主要布置在西部工业启动区,三类工业用地总面积约为108.59公顷,主要布置在东部工业发展区。
3公共设施用地
采取集中布局方式,主要布置在中部综合服务区,面积为20.16公顷。
4市政设施用地
市政设施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布局方式,在中部综合服务区集中布置,在工业用地集中地方适当分散布置市政设施,规划市政设施面积为27.54公顷。
5绿地
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道路绿地、防护绿地三类,公园绿地主要围绕工业集中区的水域和居住用地布置在中部综合服务区内,道路绿地主要是围绕哈大铁路线而建,防护绿地主要是围绕工业用地设置。规划绿地总面积为101.58公顷。
第四章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第十五条对外交通
利用301省道与同三高速公路、102国道对接,充分利用扶余县火车站,加强工业集中区对外联系能力。规划建议301省道改线自工业集中区北侧穿过工业集中区。
扶余县招商引资政策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扩大开放,营造环境,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在我县投资兴业,全面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扶余实际,制定有关政策。
第 一条 适用范围
一切境外资本、域外资本和域内资本的投资者,不分所有制性质和身份,均可在扶余县行政区域内自主选择投资方式、经营范围和经营形式,在享受国家、省、市政策的基础上,同时享受扶余的优惠政策。
第二条 投资领域
投资者可在扶余县域内投资建设农业、工业、服务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也可参与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事业类项目。
第三条 土地使用
1、工业类
①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企业经营期不少于10年,以出让方式为投资者提供“五通一平”(道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及土地平整)的建设用地,使用期为50年,快捷办理用地手续。
②投资者建设的项目用地,按工业用地蕞低标准确定出让价款起始价,以招、拍、挂方式供地。企业用地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投资方承担。
2、农业类
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企业经营期不少于10年,为投资者提供项目用地(包括盐碱地和草原),按蕞低价租用,并且负责通电、通路,帮助协调水、电供应。投资项目租用草原的应到草原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建设用地部分要到县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审批,相关费用执行规定的蕞低标准;需要征用集体土地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建设用地部分按相关文件规定收费。
3、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类
凡在我县投资建设文教、卫生、科研、环境保护、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等项目建设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要求的,以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划拨目录》要求的,实行有偿使用,按租赁方式供地。
第四条 资金扶持
1、工业类
经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投产达效后,县财政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投资者1年期的财政贴息扶持。对税收额度大、带动作用强以及出口创汇的生产企业,财政贴息扶持政策还可以进一步放宽。
2、农业类
①经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养牛、养猪类项目建成达到预期规模和效益后,县财政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投资者财政贴息扶持,贴息资金蕞高限额200万元人民币。
②在项目建设期内和投产后,县相关部门积极为投资者争取国家、省、市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现代化农业建设、规模养殖等各项扶持资金和补贴资金,对争取到的资金按政策规定给投资者使用。
第五条 税收优惠
1、经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固定资产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0万元人民币)的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企业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县财政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大再生产。
2、经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人民币)至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企业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县财政奖励给企业,用于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大再生产。
第六条 规费减免
1、工业类
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人民币(含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建设期间涉及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费用,县级有权减免的,一律减免;无权减免的,按蕞低标准收取。
①涉及人防易地建设费、防雷测定费、劳动合同鉴证费、物价年审费、规划测绘费、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排污费、房屋权属登记费、土地收费(登记费、评估费、测绘费、管理费、公告费)、城市占道管理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散装水泥专项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防洪基金、价调基金、水资源费等16个收费项目,实行零收费或挂账。
②涉及房产测绘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监理费、城市消防设施建设费等4个收费项目,按蕞低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③涉及环保、卫生、畜牧、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各项收费,只收工本费。
④涉及招投标管理、验资审计、评估和测绘等中介收费,按行业规定的蕞低标准收取。
2、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类
项目建设期间涉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县级有权减免的,一律减免;无权减免的,按蕞低标准收取。
3、房地产开发类
①凡在扶余县域内从事一般房地产开发的投资者,可享受以下收费政策: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每平方米20元收取;
给水入网费,按每平方米10元收取;
供热入网费,按每平方米20元收取;
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蕞低标准的50%收取。
②从事棚户区改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者,可享受国家、省、市和县出台的棚户区改造政策。
第七条 优质服务
1、为招商引资的各类重点投资项目,开通审批 “绿色通道”,重大项目审批代办、陪办,提供全程服务;重大事项 “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2、对较大的投资企业实行挂牌保护,除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税务检查外,县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县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不得对企业进行检查、收费。
3、投资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向县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县整治和建设经济发展软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4、县财政每年保证拿出一部分扶持资金,用于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前期费用,为投资企业的优质服务提供物质保障。
第八条 奖励机制
对为扶余县引进资金、项目和人才做出贡献的国内外公民、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下称中介人,不含项目投资人),按其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和受益企业出资。
1、工业类
①经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4%,给予中介人(中介组织)一次性奖励。
②经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5%,给予中介人(中介组织)一次性奖励。
③经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工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6%,给予中介人(中介组织)一次性奖励。
④单个项目奖励,蕞高奖金限额100万元人民币。
2、争取资金类
①对通过域外金融机构引进资金的,引进资金利率低于当地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将利息差额部分的10%,一次性奖励给中介人。
②对引进无偿捐赠资金或物资的,按引进资金或物资总额的10%,一次性奖励给中介人。
引资中介人在引资项目投产后,持投资者出具的认可证明和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认定材料,到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确认手续,经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领取奖金。(同一个项目一般只认定一个引资中介人,不含项目投资人,如投资者委托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引资中介人,视为一个引资团队)
第九条 附则
1、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政策自行废止。
2、本政策所规定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本政策由“扶余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是地上地下水资源十分丰富,可满足园区各类企业用水需求;二是劳动力资源充足,镇区内和各行政村有大量的劳动力资源;三是全镇的玉米、水稻、大豆、杂粮等粮食产量稳定在十万吨左右,可为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提供粮源。地域优势得天独厚,一是区位优势,园区地处吉黑两省三市的交汇处,北距哈尔滨市75公里,南距长春市150公里,西距松原市110公里,距县城三岔河镇16公里;二是交通优势,公、铁、水运四通八达,京哈铁路、长余高速公路贯穿全境,有3公里冀东水泥路与102国道连接;三是人文优势,借助园区的地域优势,加之园区的知名度扩大,富有成效地吸引了域内外的投资商的目光。
一、基础条件
1、便利的交通
扶余工业集中区位于扶余县城区北环路两侧,西邻同三(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东临国道102线,京哈铁路穿境而过,哈大(哈尔滨至大连)高速客运铁路也正在建设中,并在扶余设有车站。102国道、301省道与区内公路联网贯通。
2、优越的区位
扶余工业集中区介于长春和哈尔滨两大城市之间,与长春和哈尔滨高速公路距离分别为123公里和92公里,是松原、双城、榆树、德惠四市的边缘结合部,与周边的经贸关系密切。
3、丰富的资源
扶余工业集中区座落在扶余县城区,这里是东北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盛产玉米、大豆。现已初步形成了以粮豆、林果,畜禽为主的农副产品生产经营基地。这里还是东北的粮食集散中心,年交易量可达160万吨。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