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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珲春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做好边合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对注册在和龙边境经济合作区的企业,拟实行以下优惠政策:年纳税额分别达到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加工类企业,可分别享受税收地方分享部分10%、20%、50%的扶持资金奖励政策,期限为3年。
2022-05-24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迅速启动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以下简称“综保区”)建设,促进重点项目落位,着重引进以出口为主的汽车零部件制造、轨道交通装备零部件制造、电子产品加工制造等项目,繁荣长春及长东北开放开发先导区开放型经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优惠政策。
2022-05-24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医药健康创业园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优秀产业化企业入驻西区医药健康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努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根据《通化医药高新区精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若干政策》、《通化医药高新区西区医药健康创业园优惠政策》和《通化医药高新区西区医药健康创业园管理办法》等文件,结合高新区及创业园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022-05-23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区医药健康创业园优惠政策 (试行)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鼓励优秀产业化企业入驻西区医药健康创业园,根据《通化医药高新区精准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若干政策》等文件,制定本政策。
2022-05-23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 (试行)
为加快转变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增强高新区经济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13号)和通化市人民政府有关招商引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2022-05-23
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中介服务奖励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招商引资工作,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支持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拓展招商引资渠道,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2022-05-23
辽源经济开发区关于进一步 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推进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先进地区成功经验,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标准,进一步优化全区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从全区实际出发,制定本实施意见。
2022-05-23
辽源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
为加大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引进更多资金和项目,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稳定快速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2-05-23
辽源经济开发区促进经济发展激励政策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地区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关于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的相关意见,促进辽源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发展,加快招商引资步伐,优化投资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2022-05-23
吉林省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支持及奖励暂行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税收等优惠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引进更多资金和项目,鼓励和吸引域内外投资者到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投资兴业,推动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促进我区经济稳定快速发展,结合农业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022-05-19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培育发展新动能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数字吉林建设为引领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发〔2018〕19号),全面推进培育壮大新动能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13号)精神
2022-05-19
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凡是在开发区投资兴办的工业生产加工型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从投产之日起,企业前3年内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全部和第4—5年内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开发区财政按即征即奖的方式拨付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和创新。
2022-05-19
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关于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促进吉林松原石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总部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进一步增强园区综合竞争力,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文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8]13号)文件, 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2-05-19
吉林高新区关于加快产业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及《吉林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吉林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市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吉林高新区产业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设立吉林高新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用于支持高新区产业项目引进、培育和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2022-05-18
吉林高新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长吉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东北振兴战略加快推动东北经济企稳向好若干重要举措的意见》(国发〔2016〕62号)及《吉林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吉林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吉市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吉林高新区设立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2022-05-18
吉林高新区关于大力引进培育产业领域人才的若干政策(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人才政策,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吉林高新区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科创慧谷”人才计划,引进、培育汽车及零部件、功率半导体、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以及“新经济”“新基建”“新动能”等五大产业人才,支持鼓励加快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政策。
2022-05-18
榆树市关于推进实体经济持续发展的优惠政策(试行)
为加快推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目标,根据国家、省和长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特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2022-05-18
榆树市关于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优惠政策(试行)
为鼓励投资,拓宽招商引资渠道,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和长春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2022-05-18
关于支持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支持长春装备制造产业开发区(长春绿园经济开发区)加快发展,使其成为我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引擎,真正担负起打造世界级长春轨道客车产业基地的重要使命,结合我市实际和发展需求,制定本政策。
2022-05-18
公主岭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补充内容
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做大做强,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促进民营经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吉政发〔2018〕22号)、《关于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吉个转企〔2019〕1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长府办规〔2019〕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公主岭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公政发〔2019〕12号)作如下补充
2022-05-17
长春新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
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长春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2022-05-17
长春新区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若干政策(修订)
为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深化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推动新区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本政策。
2022-05-17
长春新区引导基金招商促进专项资金投资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长春新区招商项目的引进和落位,助力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新区产业发展,按照“政府主导、科学决策、滚动发展”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2022-05-17
推进长春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实施办法(试行)
为扎实推进长春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 建设,制定本办法。产业园采取市场化运作,引进运营公司,负责产业园入驻企业的招商招租、培育培训、组织活动和管理服务等,管委会可连续3年每年根据运营计划完成情况给予该公司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运营补贴。
2022-05-17
长春净月高新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为促进净月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新财政资金运用方式,发挥政府性资金的杠杆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号)、《吉林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20号)、《长春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长府办发﹝2017﹞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区域实际,设立长春净月高新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制定本办法。
2022-05-16
长春净月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长春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的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大净月高新区在金融助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筑巢引凤、聚才兴业,加快建设长春国际影视文旅创意城,构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特制定本政策。
2022-05-16
净月高新区关于支持网红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在净月高新区创建吉林(长春)网红经济先行试验区的决策部署,加快网红经济与传统农业、先进制造、影视文旅、生命健康、教育培训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挥网红经济对消费的提振作用,进一步提升区域网红经济规模总量,特制定本政策。
2022-05-16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四上”企业培育引进扶持奖励政策
为加快推进长春国际汽车城建设,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结合汽开区发展实际,切实加大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引进的扶持力度,鼓励各类企业做大做强,特制定本办法。
2022-05-16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加快长春国际汽车城“双一流”建设,进一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创新体系建设,依据《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长发〔2016〕27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办发〔2018〕2号),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2022-05-16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鼓励招商引资促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构建以汽车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长春国际汽车城建设,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以下政策。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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