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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政策引擎”为文化创意产业倾注灵感
2016
05/10
16:26

原标题:“政策引擎”为文化创意产业倾注灵感

——《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系列解读之七

长春文化产业起步虽晚,但发展态势始终上扬。面对“十三五”开局之年的美好蓝图,我市正以国家级文化与科技融合基地建设为平台,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提升文化产业经济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面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良好契机,3月30日,我市下发了《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针对长春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为文化产业发展吹响新一轮号角。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请专业人士对相关政策进行权威解读。

关键词投资补助

政策要点: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支持专项。

权威解读:为促进长春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通过政策推动、资金扶持等方式,充分调动文化企业的积极性,从今年起,我市设立长春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新批准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的投资补助。通过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支持“双十工程”项目、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重点文化企业发展以及品牌培育。此外,对我市文化企业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填补我市专利空白的创新技术,以及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成果,政府将给予适当补助。我市还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制定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加快探索建立多元化文化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类文化发展基金、文化投资公司投资文化产业,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做大做强。

关键词融合发展

政策要点: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文化创意与科技研发等融合发展的专业孵化器给予补助。

权威解读: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文化形态演进发展的催化剂。融合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新兴文化产业,具有高增值、低消耗、广就业、软渗透等特点。通过市政府审核认定的新建“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专业孵化器,我市将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13年,我市被科技部、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鼓励促进文化科技产业集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示范基地先行先试。根据我市科技优势和产业特色,政府将重点在创意设计产业、动漫游戏产业、数字内容产业及文化装备制造产业这四个领域推动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促进新业态形成,并围绕重点产业建设一批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园区,引进一批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我市文化产业整体水平。

关键词转型升级

政策要点:不变更划拨土地使用权性质和土地用途。

权威解读:该政策实现了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双赢”,对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政策降低了企业用地门槛,文化创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可利用开发区或城区的老旧工业厂房、历史建筑兴企创业。企业无需支付土地出让金或租金,无需投入高额的建设成本,缓解了企业的前期资金压力。另一方面,该政策可以有效盘活老旧工业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产出水平,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为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市国土资源局在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中,预留了140公顷的计划指标,并对文化产业项目用地实行“应保尽保”。

此外,2015年,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和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范围内,规划用地性质按“文化产业用地”确定的,可在商业地价的基础上给予0.5的修正系数,扶持文化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关键词鼓励原创

政策要点:大力扶持原创动漫、影视、游戏等创意产品。

权威解读:从我市城市资源出发,在发展壮大传统文化产业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在动漫产业方面,充分发挥吉林动画学院产学研一体化的资源优势,依托吉林知合动漫集团等一批知名动漫企业,重点发展原创动画、3D动画电影、网络游戏、手机游戏、手机动漫、动漫舞台剧创作与演出、动漫衍生品,着力把长春打造成东北区域动漫产业中心。政策中提到,对取得国家级“动漫企业证书”的动漫企业,将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企业自行投资创作、由本市申报的获国家级、省级政府奖项的数字动漫原创作品,将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在影视制作产业方面,重点依托长影集团、长春万达院线、吉视传媒以及省、市广播电视台,借助“吉林电视剧现象”,进一步提升影视创作、生产能力,通过一系列资金扶持政策,加快把长春打造成国内一流的影视生产制作及娱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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