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区办公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
二、会议的议题由开发区主任审定。
三、开发区办公会议成员由主任、副主任组成,必要时可吸收与讨论议题有关的人员列席会议。
四、会议由主任主持,提交议题的人员汇报属于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五、主要职责:
1、研究和确定阶段性工作。
2、讨论和批准开发区印发的文件及大型会议的领导讲话文稿。
3、研究或决定干部工作有关事宜。
4、讨论研究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和党员发展规划,讨论决定党组织的建立、撤销、隶属审批等有关事宜。
5、讨论和决定开发区内的人事安排及人员的任免、奖惩、调整等事宜。
6、讨论和决定开发区内重要经费支出和党费支出。
7、研究和确定提交开发区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宜。
8、讨论和决定其他需要研究的问题。
六、会议程序:
1、每月20日召开主任办公会,如工作需要,可临时确定会期。
2、各科室准备提交需研究讨论的问题,报分管副主任确定。
3、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和梳理所确定需提交主任办公会研究的问题,形成议题。
4、议题于会议前三天报主任审核、确定。
5、经审定的议题和相关材料于会议前一天发至主任办公会议成员,各成员对议题逐项酝酿。
6、召开主任办公会成员对各议题发表意见,进行讨论,形成会议决议,主任办公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
七、纪律与要求:
1、参加成员必须严守秘密,不准泄露需进一步酝酿讨论的问题或其他需要保密的问题。
2、形成会议决议后,要坚决执行和积极落实。
3、主任办公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年终装入办公室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