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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将项目落到实处 让农户受到实惠
2013
08/21
15:15

为改善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条件,减少产后损失,增加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龙井市农业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严把质量,努力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落到实处,真正让农户和合作组织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增加收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项目实施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科学方案

龙井市农业局高度重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建设工作。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龙井市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补助项目的申报、实施、协调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同时制定《龙井市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操作规程指导和落实相关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项目引导

积极利用龙井电视台、中国农业信息网、新农村商网、吉林农网、延边农业信息网、延边党员教育服务网、龙政信息等媒体和网站,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做好项目引导和建设工作。同时利用开会、下乡、调研等时机,向农户和合作组织宣传项目建设意义、必要性、具体建设内容、补助标准等,不断提高宣传成效,使他们积极投入到项目建设中。

(三)严格管理,规范操作

一是科学规划,合理安排。在调查摸底阶段,根据对全市各地的调查情况,主要以马铃薯主产区、果蔬优势产区和特色产业带为重点集中建设。经龙井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审核确定,最终确定项目实施区域为智新镇、老头沟镇和华龙集团果树农场。

二是规范管理,阳光操作。在项目申报阶段,技术依托单位市能环办和市特产局积极与乡镇政府和华龙集团配合,初步申请上报项目建设名单,并对补助资金额度和奖补范围、标准及对象进行筛选,并在项目实施乡(镇)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后通过重新审核修改,最终确定补助设施55座。

三是学建并举,确保实效。在学习培训方面,依托阳光工程培训,组织智新镇、老头沟镇、果树农场的农民蔬菜种植户、果树种植户、合作组织法人等共计65人参加学习培训。在培训班上相关技术人员针对项目实施方案、奖补设施技术方案等方面做了生动、实质性的讲解。通过培训,让从事蔬菜种植、果树种植的农民及合作组织法人深刻的了解项目的补助政策及建设技术标准,对确保龙井市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建设指导阶段,项目工作人员多次下乡到设施建设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对建设设施的面积、容积、高度、墙体厚度、材料的使用等方面按照技术方案严格要求,确保每个设施达到技术标准。利用通讯工具多次与设施建设农户沟通,解答一些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难点。通过建设指导,全面掌握了设施建设的进展情况。

四是严格标准,确保达标。对全市55座奖补设施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验收。经农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验收,最终确定申报合格设施55座。同时对验收结果在项目实施乡(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项目取得的成效

全市落实55座奖补设施,共计3200吨的贮藏量。其中,2800吨设施用于贮藏苹果梨,400吨用于贮藏蔬菜。2012年苹果梨的市场价格为每公斤6元,双节期间的市场价格预计为每公斤12元,全市的奖补设施如果全部贮藏满,可以为果农增收1680万元。

三、建议

龙井市是苹果梨的故乡,种植面积2900多公顷,设施的建成,通过三个月的贮藏期,苹果梨的销售价格可以增加50%以上,极大的增加了果农的经济收入,通过2012年的设施建设及通过两年对该项目的宣传,果农及果树专业合作社对设施建设需求不断增加,希望中央财政能加大对龙井市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奖补资金的补助金额,促进龙井的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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