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网讯 1月7日,吉林市市长赵静波主持召开市政府十五届十一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危房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我市将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
副市长李向东、崔振吉、魏连章,市政府秘书长吕任鹏出席会议。
我市2006年开始实施棚户区改造,到2012年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建筑面积66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9.3万户、32.5万人,新建回迁安置房屋建筑面积668万平方米,完成总投资167亿元。
为切实改善我市城市危房和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确保居住安全,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危房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意见》。
与我市现行棚户区改造规定相比,该实施意见对棚户区界定进行了调整,明确指出棚户区(危旧房)是指城区规划范围内房屋密度大、建设使用年限久、人均建筑面积小、房屋质量差、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或陈旧老化、交通不便、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新的界定标准更加灵活,切合我市实际。同时,按照实施意见,我市将在土地使用、收费减免、税收、房屋征收补偿及金融信贷方面,对棚户区改造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
根据该实施意见,我市将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城市危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城市D级危房今年年底完成改造,城市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工矿棚户区、林业棚户区、国有垦区等棚户区改造改善计划5年内完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