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对15家火电企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14家燃煤锅炉脱硫除尘升级改造重点项目、27家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的工程建设确定完成时限的同时,将把工业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对影响工程推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监督缺位、徇私枉法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强化清洁生产审核,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将5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行业、7个产能过剩行业的重点企业全部纳入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其它重点企业全部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估验收。到2017年,实现高耗能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深入开展节能改造工程,重点推进中小型工业燃煤锅炉节能技术改造。深化工程治理,今年,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石油炼制企业催化裂化装置全部建成脱硫设施;日产2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窑安装脱硝设施并稳定运行;燃煤发电机组要实现烟粉尘稳定达标排放。
依托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以低碳、清洁、循环为特征的低碳工业园区。加快实施企业“退城入园”,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标准,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防止污染转移。到2015年,创建2-3个特色鲜明、示范意义强的国家级低碳工业园区。到2017年,创建5个左右省级低碳工业园区。
到2017年,在交通运输、建材、粮食深加工等行业形成10户左右“两型”企业。以一汽解放、轨道客车、吉林亚泰、中粮榆树公司等国家级“两型”试点企业为依托,在交通运输、建材、粮食深加工等重点行业开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工作,逐步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