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企》杂志
文|汤吉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企改革的新方向,开启了我国国企改革的新篇章,国企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吉林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在推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中,如何找准着力点,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已成为当务之急。只有设计一套符合吉林省实际、具有吉林省特色的改革方案,充分激发吉林省国有经济的发展活力,才能使吉林省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再创辉煌。为此,吉林省国企改革将踏上新征途。
吉林省国企改革十年振兴路
2003年国务院提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来,吉林省及时抓住有利时机,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积极推进和深化国企改革,短短的几年时间已完成了全省大部分国企改制的任务。而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也带动了吉林省经济快速发展,从2004年到2013年,在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十年时间里,吉林省GDP增速始终能够保持在12%-16%,经济增速不断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居全国前列,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不仅是吉林省,而且整个东北地区经济重新焕发了活力。这一切都得益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得益于东北三省的国企改革。
2004年,吉林省规模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总额占全省的比重高达81.5%,显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当时在吉林省所有股份制企业中,国有股一股独大的企业占比达80%,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82.1%,大部分地方国企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这也导致吉林省就业压力剧增,即便经过多方配合和解决,当年年底仍有55万下岗职工无法安置。国有资产比重过高,加之国企历史包袱重、竞争能力不强等因素,增加了财政负担和社会就业压力,制约了吉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中央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背景下,2005年开始,吉林省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完成了816户国有工业企业和179家非工业企业的改制工作,基本实现了整体改制到位、企业债权债务处理到位、职工劳动关系转换到位、国有资本退出到位(简称“四到位”)。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吉林省又先后完成了3366户国有企业的改制工作,改革范围扩展到工业、粮食、流通、建筑等多个领域。在改制方式上,吉林省根据不同企业的不同情况,基本做到了一企一策。通过企业重组、管理层收购、破产关闭等方式,实现了产权主体的多元化。
通过大规模改革,吉林省国企状况有了很大改观。第一,通过改革,国企数量明显下降,国有经济的结构布局出现显著变化,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这主要表现在大型国企竞争力迅速增强,且主要集中在具有比较优势的资源类、基础产业和特色产业,加快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使吉林省逐步走上新型工业化道路。第二,通过改革,国企债务大量减少。在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几年里,吉林省通过国企改革共化解金融债务200多亿元,基本甩掉了长期以来的沉重包袱,使得国企逐渐表现出了活力,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好转,整体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第三,通过改革,国有经济在竞争性领域逐渐退出,为吉林省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近几年来,吉林省民营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当前,民营经济不仅是吉林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且是吉林省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同时,民营企业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吉林省的就业压力。可以说,在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十年时间里,吉林省国企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今后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改革进入深水区却遭遇瓶颈
随着国企改革的继续深入,越来越多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改革似乎遇到了瓶颈。而这些问题不仅制约着吉林省国企未来的发展,也制约着未来吉林省经济的发展,如不及时解决,甚至会使前期改革取得的成果消失殆尽。
近两年以来,吉林省经济增速明显下滑。2013年,吉林省GDP增速为8.74%,较2012年下降明显。而2014年这种颓势仍在延续。根据2014年前三季度的统计数据,吉林省经济增速为6.5%,勉强能够完成经济增速8%的年度目标。同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黑龙江省和辽宁省情况则更为糟糕。前三季度黑龙江省GDP增速为5.2%,位列全国倒数第一,而2013年其经济增速位列全国倒数第三;辽宁省今年前三季度GDP增速也收窄为6.2%,位列全国倒数第三。
虽然吉林省经济增速下滑不能全部归因于国有企业,但不可否认是,国企改革遭遇瓶颈严重制约了吉林经济发展。吉林国企遭遇的瓶颈反映出了十年来吉林省国企改革的不彻底,还面临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当然,这也是全国范围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通病。概括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政企不分问题依然严重。尽管早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就提出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政企分开和产权明晰,但直到现在,政企分开的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吉林省国企政企不分的问题依然存在,高管行政任命已是司空见惯,政府对企业的干预也时有发生。政企不分不仅降低了企业的效率,而且能够形成国企的优势地位,从而排挤民营企业,不利于整体经济的发展。第二,吉林省国企效率低下,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十年间,吉林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利润年均增长率基本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但总资产贡献率、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却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此同时,吉林省国企创新能力明显不足。在与发达地区的比较中,吉林省国企研发投入相对较低,部分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缺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品牌产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建立起来。
第三,国企腐败问题无法根除。由于改革不彻底,造成国企对大量资源的行政垄断,从而能够利用垄断优势寻租以谋取私利,造成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2014年8月到9月,一汽接连被曝出高管违纪腐败案,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而实际上,一汽腐败案由来已久,从零部件配套到销售渠道建立,产业链多处存在权利寻租行为。然而一汽高管贪腐案只是众多国企腐败案的一个缩影。国企腐败问题一直较为严重,这折射出的是国企体制僵化,现代企业制度流于形式,无法真正起到相互制衡的作用;
第四,部分历史遗留问题仍未妥善解决。尽管在过去的十年里,大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处理,但由于路径依赖等原因,吉林省国企改革仍有部分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例如,二三线城市发展缓慢、老城区改造、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等问题。随着转型升级压力加剧,若不及时处理好这些问题,将阻碍改革的顺利进行,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除了吉林省国企改革不彻底外,国家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扶持效应递减、对东北地区的优惠政策逐渐成为普惠政策等,也对吉林省经济增速下降以及吉林省国企改革陷入僵局产生了一定影响。
改革踏上新征途
吉林省国企改革遭遇的瓶颈是整个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陷入困境的缩影。正是注意到了这一点,2014年8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吉林省政府于2014年10月8日发布了《关于国务院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落实意见》。两份文件都提出,要对地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改革以及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国企今后的改革指明了方向。以推行分类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为重点,吉林省国企改革将踏上新征途。拥有之前积累的宝贵经验与深刻教训,未来的吉林省国企改革的步伐将更为稳健。
虽然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方向基本确定,但对于吉林省国有企业来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进行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以及如何发展混合所有制,都没有现成的答案。因此,才需要“先行先试”,摸着石头过河。
本文认为,推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必须首先处理好国企自身的问题,完善自身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例如,要做到政企分开,明晰产权,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还要继续推进国企薪酬制度特别是高管薪酬制度改革。这些问题不能妥善将难以产生一个公平的环境,使其他所有制资本产生后顾之忧。而对于吉林省国企来说,并非所有的国企都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对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企来说,混合所有制改革将是未来的主要发展方向,应坚持市场化,放开市场主体准入,减少政府保护和行政干预。而对具有公益性质的国企或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国企来说,由于并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并不需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而是应采取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形式,以体现其公益性。而对兼具竞争性和公益性的国企来说,应将竞争性业务与公益性业务分离开来,并分别按照竞争性国企和公益性国企进行分类管理。
由于股份制改革是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实行,因此,混合所有制也可以视为一把“双刃剑”。混改成功,则可以释放国企活力。而不成功,则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因此,吉林省在推行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规范国有资产评估,完善国有资产定价机制,严格执行操作流程,确保公开透明,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要处理好不同所有制的控股权问题,创新经营模式,从根本上实现吉林省国企的市场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