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致电本刊,想了解我省今年在农业方面有哪些投资机会,有哪些扶持政策。
对此,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日前,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省将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试验的统筹规划,做好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规划、政策的衔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配套改革,形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改革试验局面。力争到202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750亿斤阶段性水平。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65%。全程农机化水平突破85%。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突破1万亿元。
优化格局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意见》指出,我省将稳定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吉林省作为国家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必须承担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加快转变粮食发展方式,落实国家粮食生产功能区规划,强化粮食主产县支持政策,巩固和提升粮食生产核心区地位,夯实粮食稳产增产的基础。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推进粮食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推广机械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引进玉米高产栽培技术。开展粮改饲和种养结合模式试点,促进粮食、经济作物、饲草料三元种植结构协调发展。
优化农业产业格局。围绕东部绿色转型发展区、中部创新转型核心区、西部生态经济区的区域布局,立足农业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研究制定农业优势产业区布局规划,引导推进结构调整,培育特色产业,推进综合开发,巩固提升粮食、畜牧业、林业、园艺特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五大主导产业,培育发展现代种业、生物质产业、农产品物流产业、农业信息产业、生态渔业等五大新兴产业,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机制。加强政策整合创新,进一步形成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相匹配的政策保障体系。推行全产业链开发,提升产业链各环节增值能力。创新龙头企业培育机制,强化动态监测考评,集中打造一批重点龙头企业。开发农业多种功能,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发展都市农业、休闲农业、旅游农业、创意农业等新兴业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鼓励扶持
支持企业在境外建生产基地
我省将创新畜牧业发展机制。推行规模养殖、生态养殖、清洁养殖,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畜禽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发展秸秆饲料和牧草产业化经营,推广沼气、有机肥、生物燃料、生物质发电等资源化利用模式。
健全畜禽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三级繁育体系,做大做强延边黄牛、草原红牛、吉林黑猪、梅花鹿等吉林特色畜禽良种。
实施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到2017年建成免疫无口蹄疫省,逐步控制和消灭重大动物疫病,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支持和规范设施农业发展。落实设施农用地支持政策,推动农业集约化经营。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实施园艺产品提质增效工程。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畜禽养殖。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加强监测督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确保“农地农用”。
建立完善品牌培育机制。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工程,突出地域品牌和地理标识,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抓好大米、人参、鹿茸、食用菌、杂粮杂豆等品牌整合、培育、宣传和保护,打造知名品牌,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建立完善农业对外合作机制。鼓励扶持农业企业到境外并购参股国际农产品加工和贸易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建设生产基地、仓储物流设施、营销网络。落实与有关国家农业合作框架协议,推进以粮食生产为重点的海外农业基地建设。加快建立集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于一体的海外农业产业园区。支持海外农业企业回运农产品。
鼓励引导
推动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
《意见》指出,我省将稳步推进农村经营制度创新。
推进农村土地确权。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体上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推动草原确权承包和基本草原划定工作,探索推进草原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置试点。
开展“三权分置并行”试点。分别颁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承包权证、经营权证,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研究制定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在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改革和创新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方式,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动阳光工程向农民职业技能培训转型,逐步建立农民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统筹整合涉农公益性培训资源,采用半农半读、农学交替等弹性学制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中等职业教育,每年招生1万人。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试点,实施差异化认定标准,颁发资格证书,定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研究制定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准入和监管办法,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保障金制度。引导工商资本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
创新机制
实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科研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和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改革试点。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基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引导和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研发,组织重大农业科技攻关,在生物育种、智能农业、农机装备、生态环保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创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实施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集成转化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及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职业院校、科技特派员和专家大院在科研成果转化中的作用。推进涉农行业中试中心和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
完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探索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机制。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加强农用航空建设,推广病虫害防治、施肥、除草等航化作业。
创新现代种业发展机制。推进种业科研体制改革,构建产学研一体化运行机制。推行商业化育种模式,整合育种优势资源,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改革品种审定制度,推进种子企业委托经营制度建设,严格实行种子全程可追溯管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安全管理和科学普及。
保险体系
扩大财政保险保费补贴险种覆盖面
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探索建立专业化涉农服务部门或专业支行。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引导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积极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和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畜牧物权抵押融资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发展银团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开展大型农业项目融资服务。推广大宗农副产品存货质押方式。
推动农村资本市场建设。支持涉农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支持农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依托县级物权融资服务中心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研究设立农业发展基金,创新财政资金支农方式。
完善农业保险体系。逐步减少县级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扩大财政保险保费补贴险种覆盖面,尽快实现玉米、水稻等大宗粮食品种应保尽保。开展互助农业保险试点,建立“政保银”联合融资机制。探索建立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强化法治保障。围绕农村改革试验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研究推动地方性法规制定和修订。深化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基层执法队伍,探索农林水领域的综合执法。健全涉农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引导和支持农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
完善支持政策。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汇报,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和支持各地推进改革试验。 本刊记者 宿哲骞 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