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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金融支持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策略
2015
05/12
15:30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吉林经济金融呈现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的大背景下,吉林经济受深层次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影响,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东北地区经济增速下滑的新形势,及时出台了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措施的意见,并将东北三省纳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大格局中。如何在新常态下,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政策措施,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更好地促进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吉林经济增幅下滑幅度较大,从经济层面看,一是经济结构单一。汽车、石化和农产品(000061,股吧)加工业是吉林三大主导产业,当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这些主导产业普遍面临产能过剩、需求不足、价格下滑等问题,进而整个区域经济都受到很大的影响,经济结构单一致使缓冲空间较小,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二是经济对外开放程度不高。吉林虽沿边近海但不临海,再加上受到地缘政治等方面因素影响,承接国外和国内沿海地区产业转移都不具备优势,经济融入全国和世界的程度较浅,经济活力相对不高。三是创新能力和意识不强。作为建国初期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计划经济、国有经济在吉林的影响根深蒂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识和能动性不足,致使区域小微企业少,民营经济不发达,新兴产业和互联网+等新业态发展滞后。四是优势特色产业比较优势不突出。吉林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业等优势特色产业技术水平处于中游水平,竞争对手较多,当这些产业市场供需发生变化的时候,在竞争市场份额方面能力不足问题暴露得比较突出,迫切需要进行产业升级,增强自身竞争优势。

从金融层面看,一是金融业整体规模仍然偏小。从经济的货币化水平看,据估计,全国货币化率(M2/GDP)已达到1.9,而吉林仅为1.1,低货币化率是金融发展滞后和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重要标志。二是直接融资比重偏低。与沿海发达省份和全国相比,受融资主体直接融资意识不强、自身不符合直接融资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吉林省直接融资发展仍然较慢,2014年,吉林省直接融资的比重较全国平均水平低10.6个百分点。三是金融创新能力不强。金融机构信贷产品普遍没有摆脱传统抵押担保模式的束缚,知识产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融资鲜有涉足,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缓慢,绿色金融、低碳金融发展明显不足,金融租赁业务发展滞后,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仍是空白。四是金融生态环境欠优。受中介服务不发达、企业层面优质客户少、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银企关系不顺等因素制约,金融生态环境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不足,区域不良贷款率相对偏高。

但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吉林经济发展的优势,正如李克强总理在吉林调研时所说的中国经济潜力最大、爆发力最强的地区是东北。我们要主动适应新常态,主动加强金融政策与新出台的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政策、“一带一路”规划和“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等政策的协调配合,紧紧围绕突出发挥吉林的“五大优势”、找准金融工作的着力点,切实增强金融服务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能力。

新常态需要落实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

新常态的内涵,从速度看就是经济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从结构看就是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挖掘经济增长潜力、保障就业民生。当前,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进入了关键阶段,经济没有一定的增长速度,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就没有回旋空间,需要金融继续保持合理的规模和速度。为此,一是结合国家出台的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有关政策和“一带一路”规划,认真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围绕投资、消费和出口积极改进金融服务,着力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保持辖区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必要的金融环境。二是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升级的历史大势,贯彻落实好“定向降准”等差别化调控要求,牢牢把握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的着力点,切实加大调整信贷结构力度,针对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加大信贷资金入“新”进“弱”力度,支持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加快发展。

新常态需要优化融资结构,大力发展直接融资。

新常态要求的优化结构,从金融的角度看就是要优化调整融资结构,破解当前社会融资过于依赖银行间接融资,使融资方式与各资金需求主体的特点和优势相对接,提升金融资源运行效率和效益。首先,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新兴产业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直接融资。鼓励省内已上市企业积极通过增发、配股等方式融资,推动已上市企业整体上市,通过资本市场实现企业裂变。其次,支持大中型企业到债券市场融资,减少对银行信贷依赖,将区域信贷资源更多运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推进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等创新品种规模化发展。再次,探索建立区域产权、股权交易中心,使企业产权股权流动起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新常态需要加强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新常态需要新动力(310328,基金吧),即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金融创新不仅是自身适应新常态发展的需要,更是支持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首先,要针对薄弱环节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企业有效抵质押物匮乏的特点,创新融资担保方式,研发适合其特点的金融产品,推广专利权、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发展以存货和应收账款质押为代表的动产担保方式。其次,大力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推动东北振兴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如玉米、汽车、生物和文化等产业基金。再次,推进融资租赁发展。制定区域融资租赁业发展规划,探索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金融租赁公司。支持省内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租赁保理、厂商设备租赁、基础设施建设等租赁业务。最后,支持民营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产业投资基金等新兴机构,支持组建P2P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发展。

新常态需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不断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

推广普惠金融既是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呼唤,也是金融自身拓展服务面实现更大发展的重要途径。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支持在县域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民营银行等新型惠农组织体系,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强化农村金融服务,继续推广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和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探索土地收益保证贷款模式向林地、草场、参地等领域拓展。继续深入推进“主办行”制度,用好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结果,引导辖区金融机构不断加大对农村新型经营组织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及弱势群体的支持力度,探索推出在线申请、批量审核、期限灵活的产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大力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关注农民工、下岗失业者等群体金融服务需求。

新常态需要良好的金融生态,着力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社会信用体系作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方面,当前重点要从征信入手逐步构建良好的区域生态环境。一方面,要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为核心,有效整合工商、税务、公安、海关等信用信息资源,实施企业、个人诚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快发展各类征信、评估、信用担保等服务机构,充分发挥担保、再担保、保险等中介机构增信功能,注重发挥资产评估、投资咨询、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

新常态需要维护好金融稳定,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新常态不仅是经济转型的过程,同时也是风险释放的过程。伴随着经济增速下调,以高杠杆和泡沫化为主要特征的各类隐性风险逐步显性化。金融作为各类风险的最后集中承担者,要切实增强风险防范工作的前瞻性,做好潜在风险点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房地产贷款等质量变化,时刻对风险隐患保持警惕,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储备好风险应对措施和资源,未雨绸缪做好各类风险防范,确保辖区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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