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林省积极推动环评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主要采取了以下五种举措:
一是积极推进环评领域改革。深入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制定《吉林省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在原《吉林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暂行规定》下放70%审批权限的基础上再次下放近50%,累计下放审批权限115项,全省环评审批效率明显提高。
二是扎实开展规划环评。统筹考虑区域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评估规划可行性,为规划实施和调整提供重要依据,上半年累计完成5个规划环评审查工作。
三是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评。采取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等措施,为35个民生项目、国家资金申请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直通车”,环评审批时间缩短了20%以上。实行“阳光审批”,推进环评审批全过程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主动接受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四是努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成立了加快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审批领导小组,将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省发改委和我厅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整合,建立重大项目库,实现“三库合一”。今年上半年,我厅深入开展“三对接”活动,先后4次赴省直各有关部门、各地区、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服务,切实解决重大项目环评审批中存在的问题,上半年共对接重大项目103个。同时,我厅积极争取环保部在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给予支持,环保部为我省开辟了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松花江干流治理工程、嫩江干流治理工程和月亮泡蓄滞洪区防洪工程及安全建设项目等一批重大项目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国家批复。
五是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控。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威胁生态安全、危害群众环境权益的建设项目坚决不批,上半年共拒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12个;推动28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从源头上有效削减了污染物的排放。